国际新闻网消息 《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受到台湾各界关注。
“26条措施”提到,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
发布者:新闻中心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inews.org.cn/china-news/2019/11/14/archives/6681
国际新闻网消息 《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受到台湾各界关注。
“26条措施”提到,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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