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了,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延证申请,第二天工作人员就进行了现场核查,第二周新证就发下来了。”8月28日,新田县农兴烟花爆竹店老板肖为兵说道。
为切实减轻乡镇(街道)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田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通过多次走访调研、座谈,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取消了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原审批过程中的乡镇(街道)初审流程,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一次性告知书》,调整完善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以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要到乡镇(街道)申请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现场核查,现在想开烟花爆竹店可以直接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发证申请。”新田县敏仔烟花爆竹专营店主要负责人黄敏说。
新田县应急管理局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了营商坏境,同时加强对经营资质核查,推动烟花爆竹行业稳步安全发展。(通讯员 周炜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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