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
2021 十月 14
自由、独立的媒体使公众可以作出知情的决定,向领导人问责,并听到多种不同观点——一切都不受政府的影响。
美国的新闻工作者能够报道公共健康疑问,向民选官员发问——有时非常尖锐不客气——并提出有争议的问题,而不必担心受到报复。
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国务卿5月2日说,“信息和知识是强大的工具。自由和独立的新闻媒体是使公众接触到他们所需信息的核心机制,能让公众维护自己的权益,作出知情的决定,向政府官员问责”。
美国宪法起草人将新闻自由看得如此重要,他们将它写进了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使之成为《民权法案》(Bill of Rights, 1791年)的一项内容。《民权法案》旨在保护个人权利不受政府侵犯。
在美国,新闻媒体有时被称为“第四权”(Fourth Estate)或曰政府的“第四分支”。根据宪法,美国政府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支组成,因此,新闻媒体被称为“第四分支”反映出它具有非正式但得到普遍承认的角色,即向公民提供制约政府权力所需要的信息。
新闻工作者提供的信息帮助公民就一系列问题作出知情决定,从学校资金到食品药品安全——当然,还有将选票投给哪位候选人。
针对COVID-19新冠病毒这个重要问题,美国记者提供了对病毒的解释,公开报道了防控病毒的种种努力,介绍各种避免和抵制错误信息的最有效做法。相比之下,在伊朗和中国,记者因报道新冠病毒的实情而遭到逮捕,他们的电脑被没收。有些人接到死亡恫吓。
独立的新闻媒体包含各种声音和观点,而不仅仅是政治人物所希望的内容。在美国,调查性新闻工作者针对一些重大问题作深入调查,披露公民需要知道的情况。美国记者报道各类示威和集会活动,因为他们知道宪法保护他们这样做。相反,在白俄罗斯和俄罗斯这样的国家,报道政府领导人所反对的集会活动的新闻工作者经常遭到骚扰、逮捕,有时被殴打。
在美国,媒体是独立的,它们没有政府资金支持。大多数媒体的资源来自客户订阅或出售广告。这种模式使它们能够独立于政府。
在新闻自由有限或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家,政府通常或是拥有媒体,或是对哪些媒体可以运作有决定权。政府对信息实行频繁审查,不同意见的声音被封杀。
正因为这样,美国政府向在限制新闻自由的国家中运作的美国公共媒体提供金融支持。自由欧洲电台(Radio Free Europe)、自由亚洲电台(Radio Free Asia)和美国之音(Voice of America)等一些机构,以当地语言向限制或没有自由媒体的国家传播新闻。它们聘用地方新闻工作者。这些机构的报道内容或方式不受美国政府指示。
一些机构组织致力于监督全球各地的新闻自由状况,其中包括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以及无国界记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无国界记者组织表示,“信息自由是任何民主国家的根本,但是世界将近二分之一的人口得不到自由新闻报道和信息。言论和信息自由是一项最首要的自由权利”。
发布者:作者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inews.org.cn/world/2021/10/14/archives/17395